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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委员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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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委员会服务公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搭建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贡献力量,特成立“淄博市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该委员会由有关部门、司法机构、法学专家及律师机构和民营企业家组成,在淄博市工商联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服务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服务宗旨:

(一)设立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为会员企业无偿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

(二)免费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会员企业培训管理人员。

(三)组织不同形式的送法到基层活动,送法到社区、市场、 企业、农村。

(四)根据会员企业需要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民营企业的法律诉讼、仲裁、调解、商务谈判、企业改制、破产、清算等重大非诉讼业务,实行优惠收费。

(五)参加工商联组织的招商引资等各项经贸洽谈活动提供延伸服务。

(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利用电子邮件、商会刊物、网络向会员企业发布法律动态、典型案例等,帮助企业依法经营,防范市场风险。

(七)指导、组织、协调民营企业重大法律维权活动。

(八)组织评选十佳民企服务之星。

(九)宣传《仲裁法》,引导民营企业签订合同选择仲裁条款。

第四条 委员会各成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服务原则,认真做好各项法律维权服务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各成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 按时召开会议制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七条

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扩大委员会在社会的影响力。

第八条 委员会活动中心设在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并由若干律师事务所组织精干律师组成维权联盟,具体承担委员会的各项法律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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