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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统战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淄博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0-1-18 10:18:00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委统战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淄博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市委统战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淄博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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